签名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重要.持卡人在开卡后应立即签上自己的姓名,在消费时也要正确地签名,商家有认真核对签名的义务。
记者曾拿着一张没有签名的信用卡消费,结果无论在超市还是商场都畅通无阻。事实上,很多信用卡背后都清清楚楚写着“签名后此卡方可有效”,可惜收银员大都无心理会这些。
一位朋友还洋洋得意地说:“咱这是无招对有招,我不签名,小偷怎么去模仿啊。”他没有想到,盗刷者捡到这样的卡后,只要随便在卡上签一个名字就可以,连模仿都不用。
卡上签上名字也不意味着万事大吉。事实上,大部分情况下收银员根本不仔细核对持卡人签名。有时候持卡人还正在成交单据上签名,收银员就已经把信用卡递出来了,哪有核对签名的意思。
既然收银员不核对签名,一些人就时常在签名时搞些恶作剧,比如把名字签成老张、老李等。记者的朋友一次喝得兴起,签单时大笔一挥,龙飞凤舞地写上了“奥特曼”。从饭店出来,这位超人笑得前仰后合。
按银行和银联的规定,商家在接受持卡人刷卡时,必须仔细核对信用卡背后签名与客人现场签名笔迹是否一致,如因核对签名不慎导致持卡人遭受损失,商家要承担部分损失。但在被盗刷的持卡人和商家发生的纠纷中,持卡人败多胜少,这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商家如此马虎了。
有人说,既然签名刷卡消费这么危险,干脆改成输密码好了。凭密码刷卡肯定更安全一些,但对持卡人来说却并非全是好事。
在签名确认制下,如果发生假签名盗刷事件,商户、银行负有很大责任。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法律规定,只要在信用卡失窃被盗用后的24小时内进行挂失.无论被盗金额多大,持卡人只需负担最高50美元或50英镑损失而在密码确认制下,一旦卡片和密码丢失被盗刷或提现,如果持卡人没有及时挂失,损失可能完全由持卡人承担。除要承担更高的责任外,持卡人在密码制下还将告别大笔一挥签单消费的洒脱,签名制给人的财务自由感也会一去不返。